《十堰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》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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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表時間:2020-12-31 11:42    來源:湖北文明網(wǎng)

 

  如今,斑馬線前車輛主動避讓行人已成廣大司機的一種自覺習慣。 

  你是否看到有人遛狗不拴繩卻無法阻止?你是否遭遇過高空拋物?你是否遇到在非吸煙區(qū)吸煙者卻勸阻無效?明日起正式施行的《十堰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將為你解決這些困擾提供法律依據(jù)。《條例》不僅給城市文明行為劃出底線,而且打出一套獎懲“組合拳”,促進廣大市民文明行為的養(yǎng)成。

  《條例》獲省人大常委會全票通過 

  2018年12月,制定《條例》被列入湖北省十堰市人大常委會2019年度立法計劃。從2019年2月開始起草,到2020年9月24日湖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全票通過,這中間經(jīng)歷了3個階段。

  首先是提出議案階段。2019年5月,《條例》初稿形成后,市創(chuàng)文辦及時將《條例》草案征求意見稿在市級媒體公布,市司法局進行了合法性審查和修改。2019年11月4日,市政府第3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《條例》(送審稿)。12月26日,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市政府關于提請審議《十堰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(草案)》的議案。

  其次是審議修改階段。2019年12月,市人大常委會對《條例》草案進行了一審。2020年4月,進行二審。6月,進行三審。在此期間,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積極征求各縣市區(qū)及市直部門的意見,還邀請省人大常委會、省委宣傳部、省司法廳、省公安廳、省住建廳等12家省直部門立法專家?guī)椭殃P。

  最后是表決批準階段。2020年8月,市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《條例》。會后及時啟動報批程序,最終于9月24日召開的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上,《條例》獲全票通過,將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這也是我市行使地方立法權以來制定的第七部地方性法規(guī)。

  促進文明行為有了獎懲“組合拳” 

  《條例》圍繞文明行為促進工作,從“為什么”“做什么”“怎么做”等方面,設置了總則、基本規(guī)范、激勵倡導、監(jiān)督檢查、法律責任、附則等6章55條。既涵蓋了文明行為的基本范圍,又突出了文明行為的重要方面。既緊密結合了十堰本地的特色與實際,又認真落實了《民法典》的最新精神,回答了群眾關心、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。譬如,制止餐飲浪費、漁業(yè)資源保護、養(yǎng)犬管理、控制吸煙、治理高空拋物、樓道亂堆亂放、跳舞健身與裝修噪聲擾民等問題作出具體規(guī)定。

  《條例》對促進文明行為打出一套獎懲“組合拳”。激勵倡導一章,建立了關愛幫扶機制,健全了獎勵表彰制度,如對見義勇為、捐獻器官、積極參加志愿服務等進行表彰和獎勵。監(jiān)督檢查一章,加強對社會生活中文明行為的記錄和監(jiān)督,建立對不文明行為的曝光機制。法律責任一章,突出對不文明行為的嚴管重罰,如遛狗不牽繩、隨地吐痰便溺、擅自毀綠種菜、隨意摘折樹枝、在禁煙場所吸煙、物業(yè)公司對高空拋物監(jiān)管不力等,《條例》均依照法定權限明確了處罰幅度,違者將依法受到處理。同時,《條例》創(chuàng)新設立了“以役代罰”條款,規(guī)定不文明行為人接受處罰時,可通過申請參加社會服務折抵相應處罰,切實發(fā)揮教育引導、警示懲戒的作用。

  《條例》為提升城市文明水平提供長效保障 

  市城市文明創(chuàng)建中心副主任王天軍表示,《條例》正式施行后,將進一步以法規(guī)的“硬制度”,促進文明“軟著陸”。首先是有利于有效遏制不文明行為的發(fā)生?!稐l例》從公共秩序、生態(tài)文明、交通文明、社區(qū)文明、網(wǎng)絡文明、文明旅游、誠信經(jīng)商和糾紛解決等方面作了具體規(guī)定,將為執(zhí)法者提供清晰、明確、可操作的法律依據(jù)。其次是有利于形成崇德向善的文明新風尚?!稐l例》加強了文明行為的倡導與鼓勵,建立完善道德模范推選及幫扶禮遇制度,鼓勵見義勇為和無償獻血、捐獻造血干細胞和人體組織或器官,鼓勵和支持扶貧幫困、扶老助殘、慈善捐助、支教助學、義演義診等公益活動,鼓勵和支持志愿服務活動和各類文明創(chuàng)建活動。這些規(guī)定的落實,必將有利于我市加快形成崇德向善的文明新風尚,有利于鞏固我市全國文明城市創(chuàng)建成果。

  市司法局黨組副書記、副局長許曉東表示,要將《條例》納入“八五”普法規(guī)劃和年度普法工作要點,并作為“誰執(zhí)法誰普法”年度普法責任清單的重點工作任務加強落實。同時,積極利用各類載體形式開展宣傳。結合現(xiàn)實生活中發(fā)生的具體案例,制作一批宣傳《條例》的法治漫畫、法治動漫、微視頻等,讓老百姓在耳濡目染、潛移默化的過程中了解《條例》內容,受到法治教育,規(guī)范自身行為。(十堰晚報記者 吳忠斌 劉成臣 通訊員 趙丹)

責任編輯:王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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